[產品定義]
銀行承兌匯票是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商業匯票。
“承兌”是指我行作為承兌銀行,根據出票人(亦稱“承兌申請人”)申請,承諾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對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無條件支付票據金額的票據行為。
[適用對象]
適用于法人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之間因商品或勞務交易產生的正??铐椀闹Ц督Y算。也適用于有一定融資需求,并經常使用銀承進行支付結算的客戶。
[產品優勢]
1、銀行承兌匯票以銀行信用作保障,安全可靠;
2、銀行承兌匯票可背書轉讓,流通范圍廣,變現能力強;
3、銀行承兌匯票可辦理貼現、質押,具有較強的融資功能;
4、銀行承兌匯票無起點金額限制,付款期限可長達六個月。
5、在非全額保證金項下的銀行承兌匯票可為客戶提供半年以內的短期融資。
[辦理條件]
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客戶應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我行授信客戶準入管理要求;
2、依法登記注冊、合法從事經營活動且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3、信用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5、具有真實合法的貿易背景,具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和債權債務關系,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真實的商品購銷合同;
6、經營穩定,具有到期支付票款的可靠資金來源;
7、能夠就敞口風險金額(即銀行承兌匯票金額剔除保證金后的余額)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
8、我行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于繳存100%保證金及以存單質押擔保辦理承兌業務的,我行可對上述1、3、6規定的條件適當從寬掌握。
[產品定價]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每筆按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收取手續費。
[業務流程]
1、承兌申請人向我行申請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并提供我行要求的相關資料;
2、我行受理申請,依次通過調查人員對授信申請人進行盡職調查、總行授信業務審批部門進行審查審批;
3、我行內部審核通過且全面落實授信批復文件要求的授信條件后,雙方簽署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及其它相關協議文本(如保證合同、抵押合同及質押合同等);
4、借款人在我行開立保證金賬戶;
5、匯票簽發(憑證處理);
6、貸后檢查;
7、客戶向銀行申請委托收款;
8、銀行付款。
[風險提示]
必須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用銀行承兌匯票。